近日,台州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交通之声”栏目打来的电话:有驾驶人投诉警号为002344的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只收钱不开票。支队领导立即要求迅速查清真相,如确属民警违规,一定要严肃处理。 经询问当事民警,查看值勤记录,检查该民警的处罚决定书原始凭据,并通过电话向投诉人侍某和当初在纠违现场的张某、梁某作了调查了解。事情的经过明朗了: 11月20日下午3时许,投诉人侍某驾驶浙B·J5004号轿车途经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往温州方向32KM处时,因超速行驶(限速100,实速134),被民警依法查处。侍某被罚了款又记了分,心里有气,于是留在距离巡逻车15米左右的硬路肩上观察。此时民警拦了一辆小货车,因该车司机梁某仅是未系安全带,且态度比较诚恳,民警在检查了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梁某进行了教育批评后,把两证还给了梁某。 等梁某离去后,侍某当即冲到民警边上说:“我要投诉你!”民警愣了一下,问道:“您好,同志,想投诉我什么呀?”侍某不答,只是问了民警的警号后扬长而去。 而后,民警在现场想了许久,怎么也找不出被投诉的理由。正在边上等待接受处理的驾驶员张某对民警有理有据有节的执法态度产生了敬意,于是提醒民警说,侍某以为民警在处理梁某时收了钱没有开罚单。民警这才恍然大悟,很想当场向侍某作解释,但此时侍某已驾车离开。在场的张某主动为民警写了一张情况说明书,签名并留下了手机号码,并提出可以随时为此作证。 了解到实情后,支队领导对民警的做法表示了肯定,并向《交通之声》反馈了调查结果。(苏来裕 任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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